首先搞清楚什么是虚职
公务员改革之前,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。领导职务很好理解,就是县长,局长,副镇长等等。非领导职务,副主任科员,主任科员,副调研员,调研员,副巡视员,巡视员。依次对应的工资待遇是副科级,正科级,副县级,正县级,副厅级,正厅级。非领导职务,巡视员就到顶了。由于只有工资待遇和领导待遇一样,但是没有领导职务,所以一般把非领导职务的同志称为虚职。
后来,公务员进行了职务职级改革。废除了非领导职务,改为职级。一级主任科员,二级主任科员等等。公务员的晋升就走两条线,一个是职务晋升,一个是职级晋升。实际上改革前也差不多。
作者问的是市人大副主任,没有说具体级别,中国的市,从省级市级到县级都有。我猜测,作者的意思是问,人大副主任是不是没有什么实权的职务。
人大,从宪法规定上来说,是全国最高权力机关,是立法机构。在四大班子里,排第二。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。政府、法检两院向人大报告工作,领导要经人大选举产生。具体我就不多说了,百度一下就知道的,人大的权力很大。
但是,在实际运行过程中,大家却普遍认为,人大是养老部门,没有什么实权,就投投票举举手。造成这个印象的原因,我想可以简单说几点。
一是人大主任不是常委。一个市的最高领导机关,市委常委会,人大主任不是常委,参加常委会只能列席,在常委会上可以发表意见,但涉及到干部任免等的议题,没有表决权。这一点,上下不一样。全国人大主任是政治局常委。还有组织部长,地方组织部长都是常委,但是中央组织部部长不是常委。等等。
二是,在人事任免上,人大存在一个追认的问题。按照规定,政府组成部门的负责人,必须要人大开会通过。理论上人大可以否决你这个局长的任命。但是,一个局的局长,他的职务不仅仅是局长,同时一般也是局党组书记。人大的问题就来了,市委常委会已经任命xx为市财政局党组书记。那下一步在人大提名他做财政局局长,人大通过不呢?在实际工作中,估计不会存在不通过的情况。所以作者的疑问就来了,名义上有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权,实际上更多的是履行程序。所谓的虚权力。
三是监督问题。名义上人大是负责监督政府的,但是有个问题,政府一把手,就是市长,基本都是市委副书记。人大不能独立于党的领导,人大工作也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。在现阶段的体制,政府的工作也是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,你很难撇清某个工作是党委的,某个工作是政府的。人大是没有权力监督党委的。
综上,人大的职能定位和实际操作,让地方上的人大主任,副主任,各委室主任副主任,基本都是快到退休年龄的领导同志担任。